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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成家關係中法律權益的守護

  • 作家相片: 雋山財富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
    雋山財富管理顧問 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2025年8月15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已更新:2025年8月18日

文/雋山財富編輯部


延續客座「如果更幸福」嘉賓系列,與黃律師繼續深入探討了臺灣同性伴侶的法律地位、收養權利演變以及財務規劃的重要性。馬上收聽--📻Pocast 014 法律人生-多元成家關係中法律權益的守護



黃威如律師首先說明,依據臺灣現行法案,同性伴侶的結合被稱為「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」,其終止關係亦稱為「終止這個結合關係」,而非「離婚」,這顯示了立法者在初期對同性伴侶權利的保留態度,並非完全等同於異性戀婚姻。不過,經與時俱進後,目前同性伴侶婚姻在財產分配上:如婚前協議、分別財產制或法定財產制,皆與異性婚姻適用相同的民法規定,因此進入婚姻前,應充份討論和了解。

 

另一個討論是「收養權」,黃律師指出:最初的法律版本僅允許同性伴侶收養其伴侶的親生子女,而不允許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子女,目前修正案已允許同性伴侶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的子女。

 

雋山財富的宣仲指出:部分同性伴侶會透過海外代理孕母方式擁有子女,甚至以單親形式撫養。無論是單身收養或同性婚姻家庭收養,在臺灣都需經過法院認可,且法院常傾向於傳統的「一父一母健全家庭」觀念。因此,即使是單身收養者,都需舉證其經濟能力、教養規劃,且年齡不能過大等各項有利收養孩子的條件審查,而選擇收養的同性伴侶家庭,經他觀察,通常經過深思熟慮,在經濟及教育規劃上都「準備好的」,因此他們的孩子們往往發展良好,擁有更豐富的資源與陪伴。

 

最後,雋山財富的宣仲力勸:單身族群及同性伴侶都應提早正視「活太老」、「走太早」、及「病太久」等風險,並妥善規畫醫療險、退休及相關投資規劃來強制儲蓄,確保未來生活無虞,未來如沒有子女善後,更應預先作好規劃,才能多一份保障。

 

建議行動


●    鼓勵同性伴侶及單身族群提早進行全面的財務規劃,特別是針對長期照護、重大疾病和退休金的儲蓄與投資,以應對未來可能缺乏傳統家庭支持的狀況。


●    建議同性伴侶定期檢視並更新其保險規劃,確保醫療險、壽險等保單的受益人設定符合其伴侶關係,並提供足夠的保障,以應對不可預期的風險。


●    鑑於同性伴侶在法律上仍有其特殊性,建議諮詢專業,預先規劃財產分配(如簽訂婚前協議或約定分別財產制)及遺產繼承事宜,確保個人意願能合法如願實現。


●    建議推動更多關於同性伴侶育兒的正面教育與宣導,以消除社會對同性家庭的誤解,提升公眾對多元家庭模式的理解與接受度,為同性家庭創造更友善的社會環境。
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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